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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養老繳費年限與退休後待遇直接關聯,繳費時間越長,待遇相對越高,有媒體以北京為例算賬,遲退休5年,每月多拿養老金900多元,多繳的5年保費,在不足3年的時間即可完全由多得的這部分養老金抵扣,之後就全部為多得部分(今日本報A14版)。
  但是,賬不能這樣算。如果公民在60歲時退休,假如他可以活到80歲,也就是可以領20年的養老金,20年的養老金總數為59960元。如果他選擇延到65歲退休,就只能領取15年的養老金,15年所領取的養老金總數為59190元。也就是說,如果延長5年退休,所領取的養老金總數反而比不延遲退休要少770元!再考慮到物價上漲和通貨膨脹等因素,延遲退休每個月所多領取的900多元,能有多大實際意義?
  以前,曾經是“人活七十古來稀”,雖然現在人們的壽命有所增加,但並不是人人都能活到80歲。再說,全國各地的工資水平不同,在北京,月薪超過5000者可能很多人;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月薪過5000者不多。“一刀切”地按月薪多少規定是否延遲退休,是否科學也值得推敲。
  如果一定要延遲退休,應該給每個人選擇權,並且把賬仔仔細細算給每個人看,讓他們根據自己的情況自由選擇是否延遲退休,以此開始改革,從中間摸索出更合理模式,才是可取之道。(廣東 朱忠保)  (原標題:是否延遲退休應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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