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9日訊 記者萬靜 國家林業局今天對外發佈《關於進一步改革和完善集體林採伐管理的意見》。意見指出,各地林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完善採伐指標的分配管理,簡化林木採伐的審批手續,推行簡便易行的伐區設計,對集體林不再編製和下達年度木材生產計劃,以採伐限額作為統一控制指標。
  企事業單位和集體經濟組織申請採伐,依相關技術標準進行伐區調查設計,林農個人申請採伐,可由林農自行或委托他人根據申辦林木採伐許可證的基本要求進行簡易伐區調查設計,一次採伐蓄積5立方米以下的可免於設計。
  (原標題:集體林採伐審批手續將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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